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1202执561号
吴晓雯:
本院受理的关于申请执行人刘琪刚与被执行人吴晓雯、余庆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的估价报告(估价结果: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30号江南美誉苑905房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50581.60元。二、肇庆市黄岗一路“中源名苑”12、13号楼12-802房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67045.70元)及本院 (2020)粤1202执5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吴晓雯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30号江南美誉苑905房(产权证号:0048758);二、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吴晓雯名下的肇庆市黄岗一路“中源名苑”12、13号楼12-802房(产权证号:0019843)以偿付本案相应数额的债务]。
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2)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涉告知事项,本院不再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二0二0 年 七 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