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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202执561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1日  阅读:12246  来自:本站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0)粤1202执561号    

吴晓雯

本院受理的于申请执行人刘琪刚与被执行人吴晓雯、余庆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的估价报告(估价结果: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30号江南美誉苑905房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50581.60元。二、肇庆市黄岗一路“中源名苑”12、13号楼12-802房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67045.70元)及本院 2020)粤1202执5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吴晓雯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30号江南美誉苑905房(产权证号:0048758);二、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吴晓雯名下的肇庆市黄岗一路“中源名苑”12、13号楼12-802房(产权证号:0019843)以偿付本案相应数额的债务]。

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2)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涉告知事项,本院不再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二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