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1202执恢1号之一
张金汉:
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郭均、黄振华与被执行人肇庆市中源环保涂料有限公司、梁茂佳、张金汉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1202执恢1号执行结案通知书,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肇庆市中源环保涂料有限公司、梁茂佳、张金汉履行完毕上述案件的执行内容,本院(2018)粤1202执1637号、(2020)粤1202执恢1号均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