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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他人支付宝发红包 情侣双双犯盗窃罪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3日  阅读:5644  来自:本站原创

 

盗取他人支付宝发红包  情侣双双犯盗窃罪

 

陈某得知公司老板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后,陈某与男朋友李某在5天内通过发红包窃取6000多元,公司老板报案后,情侣双双落入法网。近日,端州法院审结了该宗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李某刑罚。

陈某是端州区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20153月份,陈某得知公司老板薛某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在319323使用公司及男朋友李某的电脑,通过支付宝红包的方式,分13笔转走薛某账户内的款项共计6303元,其中12笔共6293元转给李某,款项由陈某、李某共同挥霍,110元转给崔某。薛某发现支付宝账号内金额异常后报警,陈某、李某随即落网。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李某被害人薛某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取得薛某的谅解。

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某、李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