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肇 庆 市 端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1202民初3615号之一
沈学华:
原告张丽娜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及第三人沈学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02民初3615号判决:驳回原告张丽娜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