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执1199号之一
刘天庆、付长云: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天庆、付长云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去向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02执119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主要裁项:原属被执行人刘天庆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东安街1号东城明园ABCG幢B1-202房[产权证(证明)号:粤(2016)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5685号]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它权利转归买受人冼秀燕(公民身份号码:441283198803162064)所有。上述标的物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它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冼秀燕时起转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局四组案件承办人李志鹏、蒋伟芳联系 ,办公电话:(0758)2755258,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一路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