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案号 | 执行主体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23)粤1202执恢133号 | 被执行人:翟建国 | 翟文俊(被执行人翟建国的儿子) | 25000 | 发放唯一住房补贴给被执行人,由其儿子代收 | 谭慧怡 (0758)2756323 |
2 | (2023)粤1202执恢133号 | 被执行人:翟建华 | 翟文浩(被执行人翟建华的儿子) | 25000 | 发放唯一住房补贴给被执行人,由其儿子代收 | 谭慧怡 (0758)2756323 |
3 | (2023)粤1202执恢133号 | 被执行人:翟建科 | 翟文浩(被执行人翟建科的侄子) | 25000 | 发放唯一住房补贴给被执行人,由其侄子代收 | 谭慧怡 (0758)2756323 |
4 | (2023)粤1202执恢133号 | 被执行人:翟建权 | 翟舒婷(被执行人翟建权的女儿) | 25000 | 发放唯一住房补贴给被执行人,由其女儿代收 | 谭慧怡 (0758)2756323 |
5 | (2020)粤1202执252号 | 被执行人:吴梅英 | 吴梅英 | 30000 | 提前预支2024年4月至2025年6月的生活费、医疗费 | 李子昊(0758)2755692 |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3日,共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