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执保3786号
韦录松: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支行与被执行人韦录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02执保3786号执行(督促)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评估拍卖预告、拟网络拍卖告知书及本院(2024)粤1202执保37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韦录松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东湖三路“中源名都”3号楼A1601房[产权证号:肇0100018442]及以偿付本院相应数额的债务]。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651)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涉告知事项,本院不再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局普通执行第一团队,案件承办人郭锦、黎柏宏联系,办公电话:(0758)2736498,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111号。邮码:5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