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执异67号
欧建友、肇庆市端州区明星酒吧: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松原市漫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欧建友、被执行人肇庆市端州区明星酒吧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粤1202执异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准许申请人松原市漫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追加欧建友为本院(2021)粤1202执5254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