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执异65号
徐军平、陈金搏: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肇庆市新诚广告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徐军平、陈金搏、被执行人广州市印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粤1202执异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准许申请人肇庆市新诚广告有限公司撤回追加徐军平、陈金搏为本院(2024)粤1202执327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