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执异22号
梁荣基: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案外人)梁荣基与申请执行人何玉宇、被执行人肇庆市景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对位于肇庆市睦民路南2号天福广场首层A区E5号商铺[产权证号:010950号]的执行]。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