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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202执2595号之一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5日  阅读:7705  来自:本站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18)粤1202执2595号之一

刘启超、梁丽娜: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华东爆破拆迁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启超、梁丽娜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本院难以与你们正常联系,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肇中联评报字[2019]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刘启超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叠翠路东南侧叠翠名庭C幢203号办公楼(房产证号:肇0100097381)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73239],及本院2018)粤1202执25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刘启超名下的肇庆市端州区叠翠路东南侧叠翠名庭C幢203号办公楼(房产证号:肇0100097381)]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对上述的财产委托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拍卖所涉告知事项,具体详见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公告信息,本院不再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八月十五

 

注:具体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局组案件承办人罗延平、蒋伟芳联 ,办公电话:(0758)2755258,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码:5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