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1202民初2827号
梁智勇: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梁智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1202民初28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承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 年 十一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