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1202民初386号
邹荣光: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弘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邹荣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1202民初3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肇庆市弘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肇庆市弘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届满前,你方可自行到本院签收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二○二○ 年 六 月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