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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王敏获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4日  阅读:7864  来自:端州法院政工科


王敏同志是是端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中能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自觉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2008年度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2009年度端州区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和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

一、刻苦钻研,审判业务能力强

王敏同志在繁重的审判任务压力下,仍然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不但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学习业务知识,还经常与同事分析、探讨疑难案例,虚心向同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该同志于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时,她还注重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践,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连续7年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有关征文活动和学术研究活动,送交论文十余篇。在工作中,她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不断累积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审判技巧,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承办案件121件,结案率100%

二、爱岗敬业,扎实肯干争创一流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年轻法官,该同志热爱本职工作,把精力全部倾注在审判工作上。为了让承办案件能保质保量地完成,让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她在快办案、多办案和办好案上下功夫,每天提前上班,经常下班后仍在办公室工作,甚至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该同志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坚持快办案、多办案和办好案原则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担任审判工作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三、注重调解,服判息诉重实效

在审判工作中,该同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事调解工作新方法,并在审判实践中广泛运用,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调解率,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把握争议焦点,寻找调解突破口。该同志能认真了解案情,抓住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做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20105月,该同志审理一宗离婚案件,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多次发生争吵,原告曾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告对其进行人身伤害,并多次到被告单位吵闹导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该同志接手案件后先详细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在庭外多次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分析双方矛盾对立的原因,营造调解氛围,促进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经过历时三个月的调解工作,双方之间终于消除了对抗的情绪,就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了调解协议,达到了案结事了、止纷息讼的目的。二是讲情说理,用心调解。近年来,我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这类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立场都很坚定,很难达成调解。该同志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唤醒当事人的良知,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在她审理的一宗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因患儿是先天性疾病导致出生后产生严重疾病症状的新生儿,经过院方的治疗仍达不到家属要求的效果,患儿家属拒缴医疗费用且将患儿留置在医院不肯出院,并索要巨额的赔偿费用,患儿的父亲甚至在医院企图自焚,而院方则坚持认为无任何医疗过错,双方矛盾十分尖锐。该同志迎难而上,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情理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耐心倾听患儿父母诉求,对患儿父母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引导院方从人道主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达到了息诉息讼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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