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收入拒赔偿 法律面前勿耍小聪明
——我院成功执结一宗消极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被执行人虚报收入,承诺将赔款分21个月付清,却在两个月后不了了之,该案件执行结果如何?且看“公正廉明,执法为民”——年近花甲的受害人何秀珍送来的锦旗上赫然绣着的这八个大字便能揭晓!
之后的两个月,两被执行人按其定下的赔偿计划将赔偿款项共3000元交至我院账户,但从2014年12月起就没有付款了。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何秀珍向我院反映被执行人周达清少报了工资收入,并且表示不同意两被执行人的赔偿计划,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遂对被执行人周达清的工资收入进行详细调查,结果发现周达清的确少报了工资收入。鉴于两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我院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周达清、周光鹏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并予以罚款。
由于我院执行措施得当,效果明显,申请执行人何秀珍向我院执行局送来“公正廉明,执法为民”锦旗,表达由衷敬意。
本案中,被执行人故意虚报工资收入,在清还赔款的过程中耍小聪明消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及罚款处罚,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既达到惩罚、教育被执行人的目的,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彰显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