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民初1783号
伍明时、陈世延、程国钰、黄海群、刘梅婷、黄成培、陈彩红、邓广杰、何业飞、黄芳美、张丽丽、卢少江、邱彩霞、莫振桦、李福玲、伍维芳、黄茂海、李方辉、林锦芳、黄金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伍明时、陈世延、程国钰、黄海群、刘梅婷、黄成培、陈彩红、邓广杰、何业飞、黄芳美、张丽丽、卢少江、邱彩霞、莫振桦、李福玲、伍维芳、黄茂海、李方辉、林锦芳、黄金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8日9时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