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民初900号
梁新旺:
原告苏海泉诉被告梁新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19 日15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