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202民初5046号
李培毓、肇庆市华园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刘永栋诉被告李培毓、肇庆市华园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安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交通运输局、肇庆市汇建火车站综合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