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确保人民法院公平公开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我们将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亲属或其他人员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作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对法院内部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等过问案件的情况,我们将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对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行为,我们将作如实记录、如实报告,全程留痕。
上述登记的情况,办案人员将按规定如实填报到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平台,由有关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望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规范诉讼行为,遵守“三个规定”,共同为维护公平正义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