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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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02民初4927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阅读:1586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4)粤1202民初4927

梁映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诉被告谢建明、翁锦梅、纪肖燕、四会市子悠广告有限公司、李政贤、梁映媚、肇庆市华兹公关策划有限公司、陈晓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7日15时0分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