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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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02民初501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阅读:1608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4)粤1202民初5019

李秀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诉被告莫宏文、肇庆市合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苏如正、李秀珍、郭喜君、治齐贸易(肇庆)有限公司、黄金荣、四会市君意文具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6日9时0分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