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4194号
陈有良、陈国建、罗广明、邓初明、岑广彬、林志斌、邓永泉、徐维维、王平、梁继基、江汉宇、黄瑞霞、杨文、沈定洲、江志永、谢伟知、丁彩云、邓桂强、赖国仪、陈国燕、邓庆雄、焦瑞佳、黄君平、周伟凤、梁智韻、梁宇娴、程超祥、郭立、黎杰彪、谭昌明、陈宝云、钱梅芳、覃丽清、陈沛玲、温新林、曾异繁、宁伟健、覃忠思、卢锡斌、周秀娟、梁丽梅、钟群好、谢平英、梁芳、黄素叶、曾冰林、彭浩虹、梁锦锋、严楚瑶、赖选新: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5日 15时0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