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4197号
张新玉、郑莉伶、江泽坚、雷伟强、谢雪英、王宏飞、胡永强、张丽琨、莫广华、孔英翘、卢子有、陈汝霞、李凯迪、莫凤玲、杨喜兴、侯玉维、曾燕明、梁彩燕、陈维镖、郭伦志、林雪苗、严志洪、黄用文、黄碧娥、邓志强、黎红、李金牛、卢程伟、林文英、叶昌盛、徐炳扬、陈以深、陈枫尹、陈健乐、黄有国、陈建彬、廖智杰、吴满华、廖鉴初、刘欣如、黄耀山、罗芳玲、陈剑玲、张玲、潘石甫、罗晓莹、钟裕玲、区永洲、吴婉敏、赵永聪: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5日 15时45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