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4211号
陈超鹏、严家杰、曾伟建、黄丽君、邱炎雄、黄金发、罗嘉洪、马小萍、李洁常、周国雄、朱树文、侯丁丁、孔祥培、卢桥生、梁泳梅、陈新华、冯秋怡、谢富源、叶丽芳、王海杰、刘天带、黄桂花、潘新德、麦建焕、刘伟刚、梁沛霞、刘辉、李子辉、欧少芳、邓家华、邓永旺、苏建文、陈丽芬、何结洪、盘旭明、周家罩、钱秀清、陈少雄、陈新贤、潘志球、岑智伟、张永杰、冯志霜、刘金城、田正彬、徐同洲、郭桂兰、梁志坤、曾思炜、罗小隐: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5日 9时0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