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4212号
覃坚妮、密世铃、何成彬、邵东海、肖志华、蔡银姬、郑悬霞、黄石权、梁璐诗、黄永发、陈创新、李雪文、黄海声、吴卫巍、朱永清、孙光寿、梁建峰、廖健深、罗韵婵、胡月萍、邓灶德、程俊勇、方艳玲、高强智、莫振强、黄平冰、冯林智、黄力佳、邓更新、伍敬娟、李荣生、李尧枝、江浩明、冯远安、李建峰、林洁、黎轶永、陈向奋、杨剑泉、李谋、王海娟、伦裕添、李爱婵、冯晓妹、李冬梅、邝志安、伍湖、黄菲、何绍忠、沈勇香: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5日 9时0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