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4214号
梁敏结、范粤毅、程灏明、吴美冰、麦伟婵、罗赞华、陈耀军、苏豪祯、黄丽能、江小红、黄银贵、黎冠烽、梁金玲、周金根、曾俊磷、姚石弟、戚坤杜、邹国良、程永坚、麦穗强、麦丽宏、何庆锋、朱民亮、赵善珍、陈朝晖、张宗民、徐更生、黄志平、陈少红、莫棋、莫伯勇、禤志平、钟健辉、陈富佳、梁伟明、刘志文、李广明、吴锦华、莫俅、姚航志、赖火明、钟志刚、冯洁成、黎世科、蓝展超、赵伟清、龙月兰、伦奋强、潘水燕、曾华钊: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5日 9时0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