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4213号
石燕华、欧俊沨、陈开金、黎国军、潘重明、廖肇威、禤建鹏、彭雪英、陈少媚、陈应震、梁凤英、梁健波、莫月芬、谭莹莹、邓少金、黎传康、龚建金、林坚强、夏浩榆、刘文新、江锦强、黄彩芳、唐乙宁、罗树容、周谌明、曾国平、陈素新、唐敏君、郭威、苏伟国、高祖光、江伟涛、莫玲娇、李功平、梁恒斌、张桂清、江展鸿、黎梅花、汤天石、李志勇、何小玲、梁卓鸿、赖海英、胡通盛、莫启明、杨枚杏、谭健勇、冯学威、苏少等、卫凯信: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5日 9时0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