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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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民初3848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8日  阅读:463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3848号

黄文颂、张小霞、黄悦容、钟树芬、肇庆市锦绣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戈、范树娇、周通、卫静、梁燕芳、梁清云、陈颖、刘国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黄文颂、张小霞、黄悦容、钟树芬、肇庆市锦绣山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戈、范树娇、周通、卫静、梁燕芳、梁清云、陈颖、刘国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6月12日 9时0分在第十法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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