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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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民初314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阅读:2420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3144号

肇庆阿凡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子集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阿凡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314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3000元,证据保全费1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三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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