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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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民初126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阅读:314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126号之一

成家正、阮炼锋、阮树文、肇庆市南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震浩被告成家正、黄媛、阮炼锋、阮树文肇庆市南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12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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