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13796号
张平、颜水源、吴炳辉、蔡崇升、梁丽华、伍秀姬、方建兴、刘家颖、陈秀珍、宋殷维、张仙仪、王汉清、张黄海、孟凡华、王颖、陈宁、刘结平、龙展星、欧家明、黄权辉、李其福、陈志锋、冼烔宇、张伟、黎国伦、杨旺财、邹华清、温炜杰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张平、颜水源、吴炳辉、蔡崇升、梁丽华、伍秀姬、方建兴、刘家颖、陈秀珍、宋殷维、张仙仪、王汉清、张黄海、孟凡华、王颖、陈宁、刘结平、龙展星、欧家明、黄权辉、李其福、陈志锋、冼烔宇、张伟、黎国伦、杨旺财、邹华清、温炜杰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2日 17时0分在第九法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