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13821号
黄志生、陈亚女、陈明、朱丽敏、岑浩鹏、厉郑军、黄仕明、梁旋流、张志洪、任水欣、谢二女、刘智梅、钟友东、刘敏花、翁梓晴、伍健英、黄肖兰、李雪、熊伟、莫巧玲、钟杏先、雷小兵、陆全贵、廖保华、荣丽平、孔维满、苏金花、赖嘉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黄志生、陈亚女、陈明、朱丽敏、岑浩鹏、厉郑军、黄仕明、梁旋流、张志洪、任水欣、谢二女、刘智梅、钟友东、刘敏花、翁梓晴、伍健英、黄肖兰、李雪、熊伟、莫巧玲、钟杏先、雷小兵、陆全贵、廖保华、荣丽平、孔维满、苏金花、赖嘉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2日 17时0分在第九法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