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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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民初10616号之一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  阅读:487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10616号之一

李云新、李运超

本院受理原告王根顺与被告谢余英、肇庆市英诺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李云新、李运超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10616,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判令谢余英、肇庆市英诺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李云新、李运超共同退还50万元给王根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并定于20264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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