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1202民初954号
广东利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贾建军:
原告袁景富诉被告广东利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莞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贾建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粤1202民初954号],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