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1202民特48号
程婷:
申请人张建立与被申请人程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案号(2026)粤1202民特48号],因你方去向不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5月7日16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