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1202民初9881号
肇庆市幸福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麦心全: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勤思进律师事务所与被告肇庆市幸福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麦心全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988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863158.02元。二、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拖欠上述的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三楼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