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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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1202民初333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3日  阅读:1030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6)粤1202民初333

孔维满:

本院受理原告梁国豪与被告孔维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粤1202民初333,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还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35848.6元;2.判令本案受理费和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642016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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