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生财有道” 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据悉,梁某、何某均为广西人,两人无业且平时好赌,经常与一帮赌徒一起赌博。2014年12月的一天,到茶行打麻将的梁某发现该茶行较为安静,于是萌生了在该茶行开设赌场的念头。梁某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何某,并提出请他来赌场派牌、“抽水”,两人一拍即合。同年12月17、18日两晚,梁某每晚召集十几个人到该茶行进行赌博,直至19日凌晨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现场查获“抽水款”8100元,从梁某身上查获违法所得1100元、何某身上查获违法所得300元。
本案经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何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两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最终,以赌博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以赌博罪判处何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