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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区查处一生猪“私宰点” 四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8日  阅读:6032  来自:本站原创

 

端州区查处一生猪“私宰点” 四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近日,端州法院审结一宗私设生猪屠宰场,屠宰、销售生猪的案件,廖某等四人以非法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五千至一万元。

20152月初,廖某、欧某夫妇在端州区凤西村以养猪的名义租下一间简易出租屋,实则将出租屋用以屠宰生猪。同年3月中旬以及4月中旬,陈某、黎某先后加入该屠宰点违法屠宰生猪。

528,林业局、公安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行动中查获该生猪屠宰点,现场查获已屠宰生猪三头以及未屠宰生猪一头。经查,廖某等人每天从高要某生猪批发市场购进生猪,在该屠宰点私自屠宰后,各自运到端州区康乐等市场附近的小巷中流动售卖。所屠宰的生猪均未经过兽医卫生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无出厂检疫证明。2月初至案发,廖某、欧某夫妇非法屠宰的生猪销售总额约19.2万元;陈某自3月中旬至案发,非法屠宰的生猪销售总额约11万元;黎某从4月中旬至案发,非法屠宰的生猪销售总额约6.6万元。

本案经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等四私设生猪屠宰点,非法屠宰生猪进行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有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