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查处一生猪“私宰点” 四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近日,端州法院审结一宗私设生猪屠宰场,屠宰、销售生猪的案件,廖某等四人以非法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五千至一万元。
2015年2月初,廖某、欧某夫妇在端州区凤西村以养猪的名义租下一间简易出租屋,实则将出租屋用以屠宰生猪。同年3月中旬以及4月中旬,陈某、黎某先后加入该屠宰点违法屠宰生猪。
本案经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等四人私设生猪屠宰点,非法屠宰生猪进行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有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