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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持有假发票三百份 牟利不成反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3日  阅读:5650  来自:本站原创

女子持有假发票三百份  牟利不成反获刑六个月

 

发票是国家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一些不法分子竟然打起发票的主意,以假发票牟利,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财经秩序。近日,端州法院审结一宗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的案件,被告人朱某因持有300份假发票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81415许,公安人员巡逻至肇庆市皮肤科医院门口时,发现女子朱某形迹可疑,当场从其身上查获300份空白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经鉴定,朱某持有的300份发票均为伪造的发票。20151119,朱某被公安人员抓获,据朱某交代其持有的假发票是从广州买回来,想挣点钱用。

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朱某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