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有假发票三百份 牟利不成反获刑六个月
发票是国家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一些不法分子竟然打起发票的主意,以假发票牟利,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财经秩序。近日,端州法院审结一宗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的案件,被告人朱某因持有300份假发票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朱某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