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执异167号
林昌洪: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梁均娣与申请执行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被执行人林昌洪执行异议一案[案号:(2025)粤1202执异167号],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1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院(2025)粤1202执保1023号案件对肇庆市端州区太和北路21号名门花园5号楼C座303房[产权证号:粤(2019)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65656号]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