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执异169号
广东信基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受理的异议人广东隆伟达科技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肇庆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东信基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异议一案[案号:(2025)粤1202执异169号],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1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广东隆伟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