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1202执异139号
肇庆金长城实业有限公司、李肇敏、何卓良、邓翠月:
关于执行申请执行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肇庆金长城实业有限公司、李肇敏、何卓良、邓翠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门市金利开关厂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已审查完毕,并作出(2019)粤1202执异139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们去向不明,本院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1202执异1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变更江门市金利开关厂为本案【原执行案号:(2017)粤1202执895号,现恢复执行案号:(2018)粤1202执恢357号】的申请执行人。本裁定从公告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0一九 年 九 月 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