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多家银行积极回应我院司法建议
加强POS机套现的风险防范管理
近年来,随着金融活动的日益繁荣,电子交易的高度发达,通过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进行刷卡套现的不法行为已成为非法经营罪的新方式。2012-2013年,我院受理非法经营案件6宗,其中涉及POS机刷卡套现的有3宗。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涉及金额十分巨大,三宗案件共计非法套现金额超10亿,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此类案件具有共同的特点:不法分子以个体经营为由申请多部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并通过收取一定手续费谋取利益。
对此,我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等五间银行的肇庆分行以及肇庆市端州农村商业银行提出如下司法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POS机申办和监管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信用卡套现行为;加强对个体经营者使用POS机进行经营交易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以个体经营为名利用POS机进行非法套现行为的打击,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上述银行对我院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POS机套现的风险防范管理:一是提高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门槛,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产规模、证照办理、经营年限等设定更为严格的条件;各分行与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前一律报总行审批同意,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二是完善POS机交易的动态管理制度,对所有POS机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系统检测,对系统提示POS机交易涉嫌套现的商户,立即进行实地回访调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即时停止该商户的POS机交易、撤销POS机具,若涉及违法犯罪的,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是针对个体经营者申请及使用POS机进行经营交易的情形,在审批和监督上一律实行从严从紧政策,以降低不法分子以个体经营为名利用POS机进行非法套现的风险。